1. 预备期一年期间党支部应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六个月时预备党员应递交半年小结,由党支部进行半年期考核,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 在预备期间离校的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应由党组织对其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同济大学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鉴定表》存入其入党材料或档案中,以便于其他单位继续考察并转正;
3. 预备期满一年时,预备党员应及时向所在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由党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支委会审查,并进行转正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 按时召开支部大会,对该同志能否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进行讨论并表决(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表决通过后由支部书记在该同志的《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上亲笔填写决议、签名,并及时报送基层党委审批;
5. 基层党委应在三个月内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在该同志的《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审批意见,同时应及时通知其所在党支部,由支部书记同该同志谈话,并将转正情况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6. 如在考察期内,预备党员受到各类处分、犯有错误或群众意见较大的,转正讨论前应由基层党委事先报送校党委组织部预审核,然后再召开支部大会;
7. 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应红榜公布;
8. 入党材料(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同济大学发展党员培养考察手册》等)应及时归入该同志本人的人事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