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持久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效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要求为总体目标,结合我校实际,积极推进我校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为高校立德树人和推进学校的全面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具体要求
1、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引领
(1)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教育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经验,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上级党委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将学习教育落细落小落实。学习和研讨有记录。
(2)联系实际,开展党性教育。
学生党支部要结合学生实际,因势利导,通过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线上与线下教育相结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学习内容开展党员党性教育,并按照学校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带头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和公民道德,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创建校园精神文明,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要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支持开展团支部、班委工作。要积极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教工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学习内容开展党员党性教育。要教育引导党员强化“四个自信”,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教育。要鼓励党员参加党性与国情教育学习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内容的教育活动。鼓励党员主动开展自学。要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积极引导和鼓励教职工党员,在本职岗位上争当敬业的先锋、关心群众的模范,和教学、科研与管理的骨干,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提升和进步做出贡献。
(3)教育党员加强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利益,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认真坚持和不断完善党内生活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一般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党课一般半年一次。
(2)组织生活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必须坚持思想性、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同时要不断创新,做到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保证每月至少一次。
(3)党员汇报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每半年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分析评议,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4)党内民主评议制度:组织党员每年听取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的工作报告,并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3、强化党员日常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学生党支部认真做好党员管理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及时按规定办理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过程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材料归档等手续;加强对延期毕业和离校、出国出境等学生中的党员和党籍的管理工作;按要求推荐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严格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教工党支部应加强对流动党员、出入境党员党组织生活的保留和恢复等工作;按要求推荐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严格按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做好党内的各项统计工作。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考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努力建设一支高质量和有规模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及时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与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党支部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对考察情况要认真填写培养考察记录;
(3)按照上级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正确把握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教工党支部积极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大在人才队伍(高层次人才、骨干教师和海归青年科研人员)、少数民族等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4)加强预备党员管理、培养和考察的力度,教育预备党员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中积极主动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做好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1)密切联系群众。党员干部要经常了解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积极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的方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支部成员遵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兼职取酬等相关管理规定,监督党员干部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以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2)有效监督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群众思想状况,经常性的开展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对违规违纪党员作出处理。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及时公示和通报党支部重要工作情况,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党内法规,积极运用专题辅导报告、专题教育片、主题展览、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及时传达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对照检查、引以为戒,注重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党支部书记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